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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情提要一下,當初入職資深軟體工程師談的是年薪,也是業界常見的方式有保障年薪12+n個月,在公司打拼幾年後,某年的12月突然被通知要用「虧損或業務緊縮」理由資遣我。 12月底最後一天的上班日結束後,就不用再來公司了。 不足提前預告30天的日薪跟資遣費會照勞基法算,但保障年薪n個月的部份公司說隔年發放的時候我不在職,以這個理由所以不發。 接到資遣通知,而且被告知公司不會發Annual Guaranteed Bonus,除了驚訝的同時心中有一個疑惑,說好的保障年薪這個算是我的薪水嗎? 不發不會違法嗎? 要怎麼避免這種沒有信用的公司? 請問各位前輩,有聽說過類似的經驗嗎? --- 補充: 聘用合約上有寫「Annual Guaranteed Bonus N month」
想知道二面是現場還是線上面談? 看大家分享說順利的話會進到二面 主要是跟高層聊聊天嗎?
請問筆試要準備哪些面向? 會考哪些題目? 有無內容或範本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