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是應徵臨時性質的工作
面試會告知至時需要的穿著,由於是PT性質,只有提到薪資每小時按照當時勞基法規定。
有告知當
日工作到達地點,會拿一份合約給你,合約你要在工作當天找空檔簽寫,內容大致上就是不保勞健保等等。
面試建議
簽完的合約要自己寄回總公司,郵費可以將收據放在袋子中寄回以便報銷。
但實際等薪水匯入帳戶,計算之後根本沒有,幾十塊錢懶得跟他們計較浪費時間。
實際工作中,不只有單純推銷特定商品,要協助拉抬面、協助其他人員幫忙等等,這都是沒有事先告知的部分。
要一直走動,非常累,可以從中學到表達能力以及和客人互動,學習交際。
除此之外,可以利用你的所學將好的產品建議給客人使用,可以獲得來自客人的感謝與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