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有點久,但確實是非常不愉快的一次面試過程。
我在104主動投遞履歷應徵理賠人員,
約三天左右接到負責主管回電
邀約9/30面試。
面試時有一男一女、共兩位主管,二對一面試。
當時正好是疫情時期,我可以理解理賠人員須配合加班,
但其中男主管不但問到我的婚姻狀況、是否有生子計畫,
甚至直言一旦我有了小孩絕對無法完成工作及配合加班。
即便我說明已經想好對策,可以托嬰、請家人照顧,
該名男主管仍然一臉鄙夷的說:
「面試前當然是這樣講,
錄取了一定會有很多理由請假、不配合加班,
到時候我的人力怎麼辦?」
面試過程令人感到十分不適,
讓人懷疑已違反勞基法、性別平等工作法等規定。
約3天後,女主管電話邀約我進行二次面試,
我以辦公室風氣不適合的理由婉拒,
雖然很想向她抱怨男主管的行為,
但想想該名女主管也是在該男主管管轄範圍內,
而且當天她也在場,沒必要再多說什麼了。
面試問答
理賠人員的工作內容是什麼?
理賠審核、處理和給付理賠金。
是否有生育計劃?家庭會不會影響加班意願?
有孩子會計劃送托嬰機構,也有家人可以幫忙照顧。影響加班意願的機會非常低。
如果托嬰和家人都沒辦法支援照顧,要怎麼辦?
如果是這種狀況,一定會請假,不可能把小孩丟著不理。
你沒有理賠經驗、理賠證照,更不是相關科系畢業,你覺得可以怎麼改變?
非相關科系畢業是不能改變的。
理賠證照我當然也可以先考取,再報到。
至於理賠經驗,當然是要先錄取才能從工作中累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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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分真的是很想問問資方:「如果你要相關科系、證照、相關經驗,為什麼不好好的審核履歷?不符合的就不要約面試了,到現場才說需要這些,根本浪費彼此時間。」)
面試建議
面試工作的同時,也是觀察共事者的時刻,如果面試時主管已經讓你覺得不適,不要幻想這只是個測驗、正式上工時絕對不會發生,我們只是來工作的,說到底也是為了生存,不需要用卑微來面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