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上薪資標示「面議(經常性薪資達 4 萬元以上)」,但實際薪資條件似乎較難達到預期。
公司位於新莊的中悅 I
FC 大樓,大樓環境相當新穎,目前辦公空間主要分布於 8 樓以及後續擴編的 3 樓。此次面試由一位主管進行,過程中主管先簡單介紹公司主要業務,包含樂玩多門市、TOP TOY 台灣總代理(據主管表示為僅次於 POP MART 的大型品牌),以及各式 IP 快閃店等業務內容。
由於應徵者人數不少,主管對我的作品集並未事先深入了解,因此面試過程中主要是由我現場針對幾件作品進行補充說明與介紹。
面試問答
上一份工作的薪資是多少?
據實回答,前份工作月薪約44K。主管隨即表示,公司不可能讓我一進來就拿到這樣的薪資,「因為這業會對不起你的前輩」,並提到若具備 IP 潮流玩具相關的設計經歷,才會比較有談薪條件。
不過我前份工作其實也有授權商品與玩具開發的相關經驗,但主管在談話中似乎仍刻意淡化、忽視這些經歷所具備的價值,讓人感覺自己的專業背景並未被真正看見與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