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主管面試,簡單自我介紹後,主管會告知待遇薪資福利。
當時是無經驗新鮮人,底薪加上全勤有29450。其餘的自費獎金要等
考核過才有,也不高都是50~100元,上晚班清消器械有請晚班工讀生,早上也有專人幫忙收垃圾。
會需要輪調,但要過試用期才會,所以我沒被調過,面試上班的地點是楊梅天成,有可能會調去支援中壢新當代,沒有車資補助。
面試建議
真的要能下水,游泳程度是要能泳渡日月潭的,因為不參加公司活動會被扣考績出勤,影響年終。也不能說你有參加公司活動就好,一定要下水,如果不願意會被主管約談。
三節禮金沒有,只有禮盒,價值是500元。依年資有高低差,都是禮盒
有自費獎金,也是不高,變成儲備幹部加底薪2000。
過兩個月會開始算稽查,就是同事跟自己都會互相監督事情有沒有做好,沒有做好一次罰50、第二次罰150、第三次罰300(最高),每個禮拜都要。如果稽查員沒有在該禮拜抓滿300就要二選一,要嘛繼續做,要嘛自賠三百。
如果對稽查有問題,每個禮拜三還是四可以申請複查,大家投票看事情的責任歸屬跟是否真的是你出錯。其餘收的錢我沒有問會用在哪裡。
每個月的最佳夥伴獎,也是投票進行,有當選第一的人會拿到獎金,但該制度對新人不友善,進去之後都是入職至少3年以上的助理才有,所以我都沒拿到過。
第三個月提離職,錢少事多就算了,稽查制度很不合理,也違法勞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