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問答
為什麼想來?有無經驗?簡答考卷?
基本上有業助經驗應該...
公司位於審計旁邊,辦公為透天厝一樓,夏天會有很多小黑蚊,多數為外面種植的的花盆飛出,老實說很困擾。有規定夏天28度才可以
開冷氣並要五點關掉。會有需要輪掃茶水間,這點當初面試並無提到,是新人進去才給予說明。當初面談為小老闆,面談過程順利,提到說開的底薪他們可以接受,詢問有無加班,給予回應是8:00-17:00,基本上不推崇員工加班,今日事今日畢,有給予加班費,但是是責任制,需要把當日較急必須做完的事完成才可下班,請求職者看到這邊需注意自身權益,問清楚底薪是否有還在加班費內,維護自身權益。公司福利說都依照勞基法,說之後會有業績獎金等等。整體花費約40分鐘,會請你填寫一張簡答考題。
面試問答
為什麼想來?有無經驗?簡答考卷?
基本上有業助經驗應該蠻容易通過,會詢問上一份工作內容以及為何離職,為何想來這裡工作,工作的目的等等。公司要求標準為希望可以長期任職穩定不愛請假的員工,寧缺勿濫,但在長期缺少助理的關係故工作內容較忙碌,且願意學習乖巧上進,願意加班,且會提早到公司之員工。有寫一張簡答考卷,題目多為業助工作需注意的事,以及若有業務大聲責罵該如何對應?等等的題目。
面試建議
試用期間非常不愉快,該公司業務助理流動率非常高,在職期間有看過幾輪新進人員,但因流動率高助理缺少的狀況下工作較充實,且新進人員留下來機率偏低,雖有開出行政助理跟業務助理職缺,內容大同小異,但在104標的薪資起薪卻不相同,新人多為來三日就覺得不適任,進來了才告知工作內容也有輪流打掃茶水間,當初告知17:00會下班,卻是17:30責任制,若有事要17:00走需告知老闆娘。有些二面人員應該會被老闆娘告知17:30下班,不知是公司忘記約二面還是其他原因,有些人是任職後才被告知,且加班費是乘以公司評鑑的時薪,說會看表現隨之調整,因勞基法規定申請加班較多規矩,公司故以此方式打造「雙贏」局面,試用期間之薪資條與當初開的底薪並不相符,得到的回應是當初有說是責任制,且加班費為加班「補貼」,所以應為底薪+加班補貼=實際開出條件,說新進人員的薪資當然跟在職較久人員薪資不同,強調勞基法已無試用期,但他們過幾個月會依工作表現看是否會做調薪動作,個人覺得非常不合理,是當初理解有誤或是文字遊戲造成的誤會呢?且上下班時間也和當初談好不符,是否為強制加班且都有符合勞基法可以實際去任職看看。離職時會請你抄寫並同意公司在任職期間並無強迫加班之情況。個人覺得很奇怪,為何來了好幾輪新人卻沒有一個願意留下呢,覺得那些沒有留下來的人員非常幸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