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邊教育好嗎?
我先反問 : 甚麼是好? 是不好呢? 我接著說 : 別的國家不知道, 但是比台灣好!
八點上學, 兩點下課, 下午就是課外活動/社團 (從國小就開始有了!)
講講這家公司怎麼沒有符合勞基法
(拜託~ 如果你正在看這題, 請你一定要看清楚!! 多看幾遍!!)
我說, 基本上談的是月薪, 但是實際收到都變成"日薪"算法了! 之前北部展覽, 三天展覽, 在北部過夜, 也沒有補貼一些"出差費/加班費".
她回我 : 喔~正常呀. 你想想, 公司要你們出差, 為什麼呢? 不是為了業績嗎? 那業績有了, 獎金也是你們的呀!
我反問她 : 那麼有獎金又有給那些出差/加班費的公司, 妳如何定義那種公司呢? (火有點上來了)
她回我 : 我沒遇見過.
馬上又反問 : 但是底薪高嗎?
我回她 : 不錯呀, 也是有4萬多的月薪, 獎金照算, 加班費/出差費照給呀!
我繼續補充 : 之前一家公司, 我離職後, 幾個月後還是有匯獎金給我, 因為那間公司是一季算一次的!
她又要比(又要辯) : 喔~ 那我們公司比那間好, 如果真的有獎金, 我們公司會在下一次匯薪資的時候一起匯那筆獎金給那位離職人員. (我心想, 有啥好不好的???? 我只是說, 我當年那間公司是一季算一次, 請問這樣有啥好比的?? 她到底要比甚麼? 還是聽不懂甚麼??) @@
她又反問 (有點不甘心吧~) : 那獎金怎麼算?
我回她 : 我沒記那麼多; 每家公司不同, 產品不同, 利潤不同呀!
她回我 : 喔, 那你不適合當業務; 業務要有個目標
我回 : 喔~
她繼續說 : 那歐洲那邊時差, 晚上加班也很正常呀! 美國那邊也是呀.
我就只回 : 恩恩 (心裡想~是呀, 那乾脆是不是不用回家, 都顧好那些時差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