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分日期
114.01.16
法規依據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第4款暨第6條第1項
法規內容
雇主對於工作用階梯之設置,未依下列之規定:一、…四、應有適當之扶手。
處分日期
114.01.16
法規依據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第6條第1項
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投料口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處分日期
113.10.15
法規依據
第27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3款
法規內容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處分日期
113.10.08
法規依據
第37條第2項
法規內容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下列職業災害之一者,雇主未於八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一、發生死亡災害。二、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三人以上。三、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災害。
處分日期
113.06.06
法規依據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5款暨第6條第1項
法規內容
對於PLC(可程式化邏輯控制器)之自動化機械,未設置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
處分日期
113.05.31
法規依據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57條第1項暨第6條第1項
法規內容
對於勞工從事切邊機之玻纖布接布調整作業,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且對於切邊機之轉軸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等設備。
處分日期
113.05.29
法規依據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暨第6條第1項
法規內容
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
處分日期
112.12.18
法規依據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78條暨第6條第1項
法規內容
對於勞工從事玻璃板缺點檢驗後之玻璃板置放作業,未置備適當之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
處分日期
112.06.01
法規依據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3項暨第6條第1項
法規內容
使勞工進行該機切台故障排除維修作業,該項作業必須在機械運轉下進行,未於危險部分設置護罩、護圍等安全設施。
處分日期
112.04.10
法規依據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第6條第1項
法規內容
雇主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應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
處分日期
112.02.10
法規依據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第6條第1項
法規內容
雇主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應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
處分日期
111.09.15
法規依據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5款暨第6條第1項
法規內容
對於勞動場所車輛機械之作業或移動,有撞擊工作者之虞時,未置管制引導人員。
處分日期
111.04.21
法規依據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暨第6條第1項
法規內容
對於勞工工作場所之通道、地板、階梯、坡道、工作台或其他勞工踩踏場所,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滾落等之安全狀態,未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