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分日期
113.12.31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6條暨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0條第7款暨第6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95條暨第6條第1項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對勞工於高差超過一.五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應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雇主對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接觸絕緣被覆配線或移動電線或電氣機具、設備之虞者,應有防止絕緣被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依規定設置之護欄,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七、護欄前方二公尺內之樓板、地板,不得堆放任何物料、設備,並不得使用梯子、合梯、踏凳作業及停放車輛機械供勞工使用。但護欄高度超過物料、設備、梯、凳及車輛機械之最高部達九十公分以上,或已採取適當安全設施足以防止墜落者,不在此限。八、…。;研磨機之研磨輪,應設置護罩,並具有第九十六條至第一百零四條所定之性能。但依國家標準CNS 16089附錄A設置安全防護裝置者,不在此限。
處分日期
113.12.20
違法法規法條
第6條第1項第5款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連續壁邊緣開口進行打石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
處分日期
113.09.16
違法法規法條
1.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暨第6條第1項
2.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5條第1款暨第6條第1項
違反法規內容
1.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及其他材料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
2.施工架與混凝土模板支撐連接。
處分日期
113.08.20
違法法規法條
第27條第1項第2、3款
違反法規內容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高度3.7公尺之擋土支撐,從事模板組立危險性作業之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又對於該場所高度3.7公尺之處所墜落危害,未予以「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
處分日期
113.06.26
違法法規法條
第27條第1項第2、3款
違反法規內容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施工架組立危險性作業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採積極具體之「連繫與調整」作為,要求承攬人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組立作業時,應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處分日期
113.05.13
違法法規法條
第27條第1項第2款、第3款
違反法規內容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處分日期
113.05.13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標準第45條第2款暨第6條第1項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對勞工於高差超過一.五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雇主為維持施工架及施工構臺之穩定,未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二、對於未能與結構體連接之施工架,應以斜撐材或其他相關設施作適當而充分之支撐。…。
處分日期
113.02.29
違法法規法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1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項第8款、第9款
違反法規內容
高差2公尺以上,施工架未設踏板。施工架無側交叉拉桿。垂直開挖深度2.6公尺,且有勞工進入作業,未設擋土支撐。使用挖土機吊運鋼版行駛。
處分日期
113.02.01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第1項第4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第3款
違反法規內容
工作用階梯未有適當扶手。合梯兩梯腳間使用棉質繫材。
處分日期
112.07.14
違法法規法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2條
違反法規內容
工區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未設置護欄、護蓋、安全網。電梯井場所有墜落危險,未放警告標示,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處分日期
112.05.18
違法法規法條
1.第27條第1項第1款
2.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項第15款暨第6條第1項
違反法規內容
1.與承攬人彬晨企業有限公司等法人共同作業,未採取必要措施。
2.車輛機械之作業或移動,未置管制引導人員。
處分日期
112.04.24
違法法規法條
第27條第1項第2款、第3款
違反法規內容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處分日期
112.04.24
違法法規法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第6條第1項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處分日期
112.01.07
違法法規法條
第27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3款、第4款
違反法規內容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
處分日期
111.09.06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2款、第45條第2款、第3款、第7款暨第6條第1項
違反法規內容
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室內施工架場所作業,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結構體室內、室外施工架、樓板邊緣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7公尺以上且立面面積達330平方公尺之施工架未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外標架連接部分與施工圖說不符,未使用鋼管以萬向活扣固定);為維持施工架之穩定,對於未能與結構體連接之1樓室內施工架,未以斜撐材作適當而充分之支撐,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及對於外牆施工架之基礎地面未平整。
處分日期
111.09.06
違法法規法條
第27條第1項第2款、第3款
違反法規內容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處分日期
111.08.24
違法法規法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項第3款;缺氧症預防規則第18條第1項;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63條第1項
違反法規內容
廢水棟鋼構梯高差2公尺以上鋼梯未設扶手。廢水棟鋼構梯外牆施工架未設置壁拉桿。局限空間作業未公告相關注意事項。吊掛作業未穩妥固定荷物。
處分日期
111.06.30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8條之1第1項第6款暨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3條暨第6條第1項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對於使用高空工作車之作業,應依下列事項辦理:一、…。六、不得使高空工作車為主要用途以外之用途。但無危害勞工之虞者,不在此限。七、…。;雇主對勞工於高差超過一.五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應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雇主不得於通路上使用臨時配線或移動電線。但經妥為防護而車輛或其他物體通過該配線或移動電線時不致損傷其絕緣被覆者,不在此限。
處分日期
111.06.01
違法法規法條
第27條第1項第2款;第27條第1項第3款;第27條第1項第4款
違反法規內容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五、…。
處分日期
111.05.30
違法法規法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第6條第1項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處分日期
111.05.09
違法法規法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2條
違反法規內容
高度2公尺以上之FAB棟周圍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拆模孔有墜落之虞,未設置警告標示。
處分日期
111.03.25
違法法規法條
1.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暨第6條第1項
2.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第6條第1項
3.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1條第1項暨第6條第1項
違反法規內容
1.車道頂板預留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
2.通風口處施工架無交叉拉桿,具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
3.車道開挖深度超過1.5米,使勞工進入開挖面作業者,未設擋土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