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分日期
114.02.03
法規依據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9條第5款暨第6條第1項
法規內容
使勞工使用車輛系營建機械(挖土機),未設置倒車或旋轉之警報裝置,亦未設置可偵測人員進入作業區域範圍內之警示設備。
處分日期
113.11.05
法規依據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5款暨第6條第1項
法規內容
設置加熱爐為電腦數值控制之自動化機械,其推桿部分在移動時有使勞工遭受捲夾危害,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
處分日期
113.09.27
法規依據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暨第23條第1項
法規內容
屬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2條第1項所述第一類事業,僱用勞工人數在300人以上,未依規定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
處分日期
113.05.16
法規依據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暨第23條第1項
法規內容
屬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2條第1項所述第一類事業,僱用勞工人數在300人以上,未依規定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
處分日期
113.05.16
法規依據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第285條暨第6條第1項
法規內容
於高溫操作場所中軋輸送帶區作業平臺,對於機械之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設置防止他人誤啟動機械之措施,另未設置適當防護裝置及置備適當之防護具,以防止高熱物飛出。
處分日期
113.04.18
法規依據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暨第23條第1項
法規內容
屬第一類事業,僱用勞工人數在300人以上,未依規定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
處分日期
113.02.27
法規依據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暨第23條第1項
法規內容
屬第一類事業,僱用勞工人數在300人以上,未依規定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
處分日期
113.01.16
法規依據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第6條第1項
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出入口上方平臺邊緣開口,未設有適當強度之護欄等防護設備。
處分日期
112.12.04
法規依據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第6條第1項
法規內容
對於空壓機之轉軸及傳動帶,未設置護罩等設備。
處分日期
112.10.30
法規依據
第16條第1項
法規內容
設置高壓氣體特定設備,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
處分日期
112.10.30
法規依據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暨第23條第1項
法規內容
屬第一類事業,僱用勞工人數在300人以上,未依規定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
處分日期
112.09.18
法規依據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84條第2項第2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4款暨第6條第1項
法規內容
配衡型堆高機,其駕駛座未配置防止車輛傾倒時駕駛者被堆高機壓傷之安全帶等防護設施;另使用座式操作之配衡型堆高機從事物料搬運作業,未使擔任駕駛之勞工確實使用駕駛座安全帶進行作業。
處分日期
112.08.07
法規依據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5款暨第6條第1項
法規內容
設置鋼筋大結束橫移機(屬電腦數值控制機械),勞工須進入該機械內進行鋼筋捆兩端噴漆作業及吊掛作業有捲夾危害之虞,惟該機械出口尚有一處,未於該機械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
處分日期
112.06.28
法規依據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5款暨第6條第1項
法規內容
設置可程式化邏輯控制器(programmable logic controller,簡稱PLC)之電腦數值控制自動化機械,勞工須進入該機械內進行鋼筋捆二端噴漆及吊掛作業有捲夾危害之虞,未設置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
處分日期
112.05.04
法規依據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5款暨第6條第1項
法規內容
設置鋼筋打包機(屬電腦數值控制機械),勞工在該機械盤面鏈條作業有捲夾危害之虞,未於該機械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
處分日期
112.03.28
法規依據
第27條第1項第3款
法規內容
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巡視工作場所。
處分日期
112.03.28
法規依據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0條暨第6條第1項
法規內容
對勞工於鐵板等致有觸及高導電性接地物之虞之場所,其作業時所使用之交流電焊機,未設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
處分日期
112.02.01
法規依據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第6條第1項
法規內容
對於深2公尺以上之沉澱池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護欄等防護設備。
處分日期
111.11.01
法規依據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2款暨第6條第1項
法規內容
設置水泥攪拌機(屬攜帶式電動機具),對於勞工使用該攪拌機從事含水性耐火泥攪拌作業時有感電危害之虞,未於該水泥攪拌機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
處分日期
111.08.29
法規依據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278條暨第6條第1項
法規內容
對於搬運、置放鋼筋時,未置備適當之防護眼鏡等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另輸送帶及該馬達之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等設備。
處分日期
111.08.29
法規依據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暨第23條第1項
法規內容
屬第一類事業,僱用勞工人數在300人以上,未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目前尚缺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師1人〕。
處分日期
111.07.29
法規依據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暨第23條第1項
法規內容
屬第一類事業,僱用勞工人數在300人以上,未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目前尚缺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師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