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5
面試評價
面試難度
29.8k
平均月薪
人工審核
基本資料
  • 代表人 林敏雄
  • 統一編號 16740494
  • 設立日期 1998.09.01
  • 公司狀況 核准設立
  • 公司地址 臺北市中山區敬業四路 33 號 8 樓
  • 公司電話 02-85097260
  • 公司網址 https://www.pxmart.com.tw/
  • 資本額 43.2 億
勞動法令遵循狀況
3 年內共有 9 則相關紀錄。
職業安全衛生法
處分日期 114.01.02
違法法規法條 第37條第2項
違反法規內容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下列職業災害之一者,雇主未於八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一、發生死亡災害。二、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三人以上。三、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災害。
處分日期 113.07.01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2項暨第6條第1項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不得使勞工以合梯當作二工作面之上下設備使用,並應禁止勞工站立於頂板作業。
處分日期 112.11.03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暨第6條第1項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對於堆放物料,為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
處分日期 112.10.23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64條暨第6條第1項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為防止載貨台物料之移動致有危害勞工之虞,未提供勞工防止物料移動之適當設備。
處分日期 112.03.09
違法法規法條 第6條第1項
違反法規內容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處分日期 112.02.22
違法法規法條 第37條第2項第3款
違反法規內容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時,雇主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處分日期 111.11.08
違法法規法條 第6條第1項
違反法規內容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勞動基準法
處分日期 113.08.19
違法法規法條 勞基法第34條第2項
違反法規內容 未至少有連續11小時之休息時間
處分日期 111.10.05
違法法規法條 第36條第1項
違反法規內容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面試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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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水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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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組成
  • 1
    輔仁大學
    4.6%
  • 2
    淡江大學
    4.3%
  • 3
    實踐大學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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