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分日期
114.01.16
法規依據
第6條第1項
法規內容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處分日期
114.01.08
法規依據
第6條第1項
法規內容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處分日期
113.12.17
法規依據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第6條第1項
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處分日期
113.10.11
法規依據
第27條第1項
法規內容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未採取必要措施
處分日期
113.04.10
法規依據
第6條第1項
法規內容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處分日期
113.03.21
法規依據
第27條第1項
法規內容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未採取必要措施
處分日期
113.01.31
法規依據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第6條第1項
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處分日期
112.10.31
法規依據
第6條第1項
法規內容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處分日期
112.07.05
法規依據
第6條第1項
法規內容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處分日期
112.06.29
法規依據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35條第3款暨第6條第1項
法規內容
以可調鋼管支柱為模板支撐之支柱時,可調鋼管支撐於調整高度時,未以制式之金屬附屬配件為之。
處分日期
112.02.16
法規依據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8條第1項第2、4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41條、第246條暨第6條第1項
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升降機升降路出入口旁開口部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升降機升降路出入口旁開口部分設置護欄,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施工架工作臺未舖滿密接之踏板並使其低於施工架立柱頂點1公尺以上;高差超過1.5公尺之施工架工作臺及屋突人孔處,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通道上之電線未將裸露帶電部分妥設絕緣被覆;又未設置防止絕緣被破壞之設施。
處分日期
112.02.13
法規依據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第6條第1項
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場所開口部分,未於該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下拉桿)。
處分日期
112.02.01
法規依據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第6條第1項
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車道頂板場所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
處分日期
112.02.01
法規依據
第27條第1項第2、3款
法規內容
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處分日期
112.01.12
法規依據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第6條第1項
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等場所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處分日期
112.01.12
法規依據
第27條第1項第2、3款
法規內容
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處分日期
111.10.20
法規依據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第6條第1項
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及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
處分日期
111.08.26
法規依據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第6條第1項
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板開口部分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及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