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在法律事務所面試軟體工程師本來就很奇怪?感覺沒辦法給到非常具體的中肯建議,加上最後問才知道團隊還沒有前端的配置,所以瞭解為何面試的前端問題跟過往面試 LINE 實習之類的問題不太一樣( 非貶義)
實際上雖然這樣非技術產品為核心商業模式的組織、招了沒有既有編制職位的缺情況實在太少見,但如果你真的碰到這樣的機會的話:
1. 以團隊而非個人開發者角度回答:相比刁鑽的技術頗析,不如從團體角度來分析你在 team 會怎麼協作並解決問題
2. 多帶入履歷個人專案: 如果有個人專案經驗,善用 STAR 原則去概述你開發產品的心路歷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