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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工會法 序號 主管機關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1 台中市 112/05/05 112/02/09 2 台中市 112/03/05 111/12/19 處分字號 府授勞動字第1110341459號 府授勞動字第1120030020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 / 自然人姓名 湯姆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吳明顯 湯姆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吳明顯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法規內容 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 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工資 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1項 未位規定提供勞工工資項目計算方式明細 罰鍰金額 20,000 20,000 勞工退休金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序號 主管機關 公告日期 處分日期 1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111/12/12 111/10/04 2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112/03/10 112/01/07 處分字號 保退二字第11160135981號 勞局納字第11201886500號 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 / 自然人姓名 湯姆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吳明顯 湯姆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吳明顯 違法法規法條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5條第2項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17條 違反法規內容 主未依規定覈實申報調整勞工退休金提繳工資。 投保薪資金額以多報少或以少報多,或未於期限內通知月投保薪資之調整。 處分金額/滯納金 5,000 20,000
經面試討論,加上所有津貼是36K,加上全勤是38K,試用期三個月,是用結束依學習狀況調整職務。 目前試用期已結束,有幾個狀況: 1.試用期結束後,還有至少12週的工作報告考核,實際上最快通過考核的前輩,是19週,甚至有長達9個月的,這期間每個禮拜要和副總、特助、總部人資和兩個主管線上會議,報告工作內容。 2.呈上,這個考核計畫,沒有任何人會預告,連仁武中心的人資都不知道,況且,這個儲備幹部的工作內容、關鍵職務,兩位直屬主管給的內容都不一樣,所以前期工作報告就是單純被洗臉。 3.呈1.,這段考核期內,擔任的是車輛調度,沒有職務代理人,因此除了星期日以外,每天早上都要到公司作業,假設國慶日連假四天,只有星期日不用來公司,而休假早上來排車,沒有加班費。 以上狀況,是我個人不願繼續完成儲備幹部考核計畫的原因,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