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做這間公司
在徵人的公告裡,沒講說要試用兩個月,再者,薪資,未滿一個月者應用時數薪算,因該公司上班時數是十小時,且無用餐休息時間,但該公司卻用月薪算未滿一個月的薪資,講好聽底薪加獎金加津貼,看來有三萬以上,別被騙了,有業績要求,卻沒業績獎勵的公司這我還真第一次見到,要求如何算業績獎金,也講不出所以來,改口說是給上班認真員工的鼓勵,也才分到幾百塊,當乞丐哦,下班時間是休息,該公司還是會用員工下班時間要員工做事,業績不好也要員工反省,還要罰寫,而且是下班後寫,當天要拍照回賴群證明有寫,哈嘍,這是佔用員工休息時間了,怎不用開便利商店24小時待命勒,還所謂的副總,官階真大,大到不知道業績獎金怎麼算,大到會針對員工欺壓再來抱怨員工怎會對公司的幻想期望這麼多,該公司光是勞基法就不知道違反幾條了,請想找工作的,別找這間了,浪費自己時間還氣死自己,該公司的點都在捷運內,那請問又不是民生必須品還餐飲業,還想要求多少業績?還想一天可以四,五萬?現在科技時代,多少相同行業在競爭,別人家是有真的店面,妳們只在捷運內,以為捷運人潮會帶來業績衝擊?先搞懂捷運的環境跟需求好嗎,只會怪員工不會做,那公司環境有給的好嗎?隨便開個小生活百貨都比這種店賺,時代改變,以前好賺不代表以後都一樣,死老古板,整個公司還都是自家人多,官官相護,勾心鬥角,真的奉勸想拼想衝的有志青年,這間公司,可以跳過了,夜市還比他賺的多了,為什麼,夜市的環境是什麼?不用腦用屁股想想也該知道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