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勞基法塑膠:薪資寫面議,要嘛天堂要嘛地獄
《發問》在遇到不符合勞基法的公司,大家會默默承受嗎?
《狀況》面試時,老闆要求要先做「3天不支薪教育訓練」(??),通過測驗後,一個月試用期,時薪低於最低薪資。再通過測試的起薪才會高過最低薪資(170元/時,看起來好像算高,但仔細算會發現,其實只比最低薪資高12元...)。
《我的處理》我發無聲卡給對方😂
說真的,我很想檢舉,但沒有實質證據,他們都是面試口頭講。
PS 全英語面試,給這種薪水,我真的一頭霧水🤷♀️??
公司太新,網站上都還沒更新,無法寫,是某間剛開始的私人博物館,老闆是外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