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不單向我收資遣費還收薪水
看到一篇『老闆向我收資遣費』
原po的情況比我好多了....
同樣都是一開始不願意開非自願離職證明,
後來雖同意開,
卻我要自行向勞動局資遣通報,
並且簽同恴書,
同意資遣通報期間的勞健保自付,
還得將資遣通報期間的薪水退回去。
真實離職日期是15號,
不單要我16號才能去辦離職,
16號當天還硬留我在公司幫她處理好幾個小時的事情,
還硬拗說這些都是我該處理的。
之後一直到下個月10號發薪前的這段時間裡,
不斷的拗我幫公司處理事情,
至少有5次,
還說這些都是我任期內該做的事情.......
最後到發薪日,
公司弄了一張詳細計算資遣通報期間,
10天的薪水有多少?
自付勞建保有多少?
資遣費是多少?
的薪資明細,
並且要求簽名回傳後才會匯薪水,
而且還要求退回去的錢必需以現金拿回公司,
不能匯款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