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到「錄取通知書」後,卻收到公司說還要面試一次???
我已收到這家公司的錄取通知書,但他們竟在和我已約定的“報到日前一天”跟我說,還要再面試一次!!(他們是準備要IPO的)
第一階段面試,是透過視訊和這間公司的人資談了約50分鐘,過程還不錯,之後跟我約複試時間。
第二階段到桃園與董娘面試,談了約3小時。首先她坐下來也沒介紹自己,我根本不知道她是什麼主管,後來詢問她一直說自己沒有職稱@@然後負責公司很多事還有領薪水......(這樣告訴面試者不覺得怪嗎?)
然後面試的時候,告訴我他們以前有過2個稽核,然後一直說他們很怪,其中包含面試進來後,完全不如預期?
我當然也怕...若進這公司如果也被這種理由辭退...所以我花蠻多時間確認他們不滿意對方的狀況,而我的工作態度及做法為何,盡量讓他們知道並確認是否符合他們需求。因為她一直強調怕面試進來的人,沒有預期的工作產出進度,所以“壓我薪水”還說要三個月“試用期” 。
面試還算順利,當天就跟我談薪水也問我什麼時候上班,後來答應她上班日期,之後收到錄取通知書。
就在看到「錄取通知書」,發現她跟我談好“試用期”後要調薪的部分沒寫,還寫錯歸屬部門,然後問人資:回覆會在勞動契約寫,但又說...調整的金額不會寫@@(說難聽的,這樣完全對勞工沒保障啊...)
他們要求職前健檢要做“供膳”人員的項目檢查,我又不是產線人員...(我問過勞動部, 法規沒有要求食品相關產業所有員工都要做這項檢查)。好,我想他們比較謹慎就算了 (因為是自費還要增加項目檢查) 這項目也不是每間診所都有檢查的,然後問過幾乎各地的醫院診所,出報告時間約7~10個工作 天。他們“一直”要我去他們桃園有家診所只要3天,而我比較過那家費用比較高...我說我不住那邊不方便,所以想在住的附近檢查。
然後他們要求要”拿到報告後才可報到”,說什麼如果檢查完不合格不能錄取@@(是身體有什麼病不錄取?還是這個檢查得出來有沒有染疫?) 所以,最後我原本談的報到日就來不及,我就跟他延後了“2個”工作天!
結論!在最後“報到日的前一天”,董娘打電話來,說董事長要求要再面試一次,因為這個職務要經過董事會同意......
大家聽了這個理由覺得如何啊?都發了「錄取通知書」,卻在要報到了才這樣說??? 從收到錄取通知書到她“毀約”有“10天”。這理由也太不負責任了吧!
真是浪費我的時間,是不是太沒誠信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