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堡王 惡意扣薪,態度又惡劣
本人在漢堡王工作,於離職後收到薪水時,發現被苛扣不少,申請調解才發現有的整天薪水被扣掉,有的在工作時數扣下半小時或一小時,本人在工作期間,雇主就片面聲稱要再縮短工時,以總公司會要求工作時間,恫嚇員工,一面又扮好人,說原本談好的工作時間,後面半小時是主管他盡量能給的,並聲稱超過議定的工作時間,下班就不用打卡,刻意規避勞基法,有勞力付出,就必須依法給付薪資,原本議定的工作時間就已經要求責任制,工作完成才能走,而且全部人是一起的,不能說誰先做完就先走,要求責任制,弱勢勞工要工作也無法質疑,可是要再縮短工時,壓榨勞工,就過分了,本人因為直接質疑怎麼能這樣單方面的要求縮短工時,所以離職後薪水就被動了手腳,後來本人檢舉雇主亂扣薪資,拖欠兩個月才補付,還在群組上片面地提出要再縮短工時,未料承辦的勞工處,把所有的事都用雇主的說辭,來搪塞本人,便宜行事,勞工處將一筆欠付的薪資硬生生說成了是體恤員工的體恤金,極為諷刺,而那體恤員工四個字也不是我加的,是勞工處承辦人親口講的,一筆薪資費不少功夫,雇主才予以補付,勞工處不負責任地輕鬆一句就全部打翻,而且說是資方講的,把責任完全規避掉,本人要求勞工處提供本人的薪資及出勤資料,遮掩著不肯給,說勞基法沒有這樣規定,要本人自己慢慢翻,當場翻完法令後,法無明文規定,也不代表不行,而後勞工處又函文說檔案法規定不行,事後又講說因為個資法關係必須保密,面對公務人員如此傲慢怠惰的態度,實在是無可奈何,本人只好硬著頭皮去詢問漢堡王,本人只問了當時和我核對工資的apple小姐一句,為何一筆補付的薪資,會變成了體恤金,當即惱羞成怒,嚷嚷著要報警,後來警察來了,我就被請了出去,下午又過去,該位apple小姐,又一臉傲慢地說,你怎麼自己又偷偷摸摸地跑了上來,糟蹋人到這種程度,我只想問一句,那筆補付的薪資名目到底是什麼,另一個人就不斷跳針問我,你是不是有收到一筆補付的薪資,我就反問他們漢堡王補付的xxx元,是不是就是薪資,明明同一件事,竟然不敢回答,漢堡王要睜著眼睛說瞎話,說他們不知道勞工處為什麼說是體恤金,堅稱是薪資,又還要不斷閃躲,折騰半天,看著漢堡王一群人在糟蹋人,話不說清楚,還一直嗆要報警,而那位apple小姐還直接拿出手機在公司裡面偷拍蒐證,欺負人也要有個限度,上樑不正下樑歪,總公司都是如此傲慢欺侮人的態度,也難怪底下分店會出個無視勞基法令的店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