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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次準時前往面試皆未和人資見面,第一次在面試當天被緊急通知老家有事取消,但自己非台北人,因此面試前一天到台北,因此主動說先和人資助理談,第二次到面試到地點後,人資說自己得腦瘤和我用視訊。 工作報到日會簽名約,但對於勞方不利,因為僅有公司單方面有合同而且裡面的內容皆是限制勞方種種規定,因為未有律師,所以不知道是否有無違約。 月休六天,表定是工作每天9時,但真正是每天工時約11-12時,在人力銀行開設7萬以上海外儲備幹部騙勞方。 工作兩天後發現公司十分惡劣,說好兩天的薪水也未給。 留有和人資的對話記錄,提供資訊希望大家不要被話術還有人力銀行的資訊欺騙。